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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试题及答案

2010-12-01 16:47

2002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试题及答案


四、综合分析题(共2题,第1题20分,第2题25分)

综合分析题可能涉及的税率一览表

1、增值税:软件产品、硬件产品税率为17﹪2、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服务业”税率为5﹪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4、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5、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5‰“财产租赁合同”税率为1‰6、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7、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税率为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税率为27﹪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税率为33﹪

(一)

要求:审核下列资料,扼要指出存在影响纳税的问题,正确计算企业2001年12月份应纳和应退各流转税额(各步骤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资料:北京天瑞科技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1998年2月份,经营注册地在北京西城区,当年盈利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软件生产企业(以后每年均认定为软件生产企业),主要从事企业纳税申报软件的研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业务,计算机、读卡器等硬件产品销售业务。其生产的软件产品获得北京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证小组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2000年12月企业由西城区迁至海淀中关村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并自2001年起又获得高新技术开发企业认定证书。企业均依法办理了税收优惠审批手续。企业财务部门在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在流转税纳税上选择了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其计算机软件难以单独核算进项税额,应按照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的实际成本或销售收人比例确定其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北京天瑞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条件。

2001年度12月份有关流转税涉税资料:

1、12月5日,外购原材料一批,既用于软件产品生产又用于硬件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以支票结算货款,原材料已入库,以现金支付运费500元,取得货运定额发票五张,每张100元。企业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20046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35

贷:银行存款234000

现金500

2.12月10日外购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元,增值税额204元,以支票结算货款,企业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1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

贷:银行存款1404

3.12月4日~10日,在申报期内向崇文区国税局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480套软件产品,每套含税价格994.5元,并随同每一软件产品销售配套读卡器一份,每份含税价格117元,收取培训费88.5元/人(定于12月15日办培训班,报名人数480人),企业会计认为软件产品使用权转让及培训业务不属货物范围,开具了普通发票,读卡器销售属货物销售范畴,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账务处理分别为:

(1)软件产品收入

借:银行存款477360

贷:产品销售收入——软件40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360

(2)读卡器收入

借:银行存款56160

贷:产品销售收人——硬件4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160

(3)培训费收入

借:银行存款42480

贷:其他业务收入42480

借:其他业务支出2336.4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124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48.68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63.72

4.12月15日,举办培训班时,又有零散企业20户财会人员参会,因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有限,企业会计将软件产品、读卡器、培训费合计每户1200元,全部开具在一张普通发票上,共开具了20份普通发票,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软件19000

其他业务收入——培训177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30

借:其他业务支出97.35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88.50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2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2.65

5.12月30日支付供电部门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电费3000元,税额510元;支付供水部门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水费600元,税额36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水费600

管理费用——电费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6

贷:银行存款4146

6.12月31日,外购生产硬件产品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税额13600元,货款尚未支付,原材料已入库。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

贷:应付账款93600

答案:

一、存在的影响纳税的问题

1.12月5日外购材料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影响增值税。(2分)

2.随同软件销售一并收取的培训费,未按现行增值税有关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2分)错缴了营业税,进而少缴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影响了企业所得税。(1分)

3。对随同计算机硬件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凡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应全部按计算机硬件适用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不予退税(2分);企业错按软件产品进行收入核算,计征增值税,影响退税额。(1分)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对软件产品退税做了原则规定,各地对随同软件产品销售的价外费用或混合销售行为的非应税劳务执行分两种方式,故标准答案为两种:

答案一:混合销售行为中非应税劳务所缴增值税不予退税的

情形。

1.应税收入及销项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不含税收入=480×994.5/(1+17﹪)

=4080000(元)(0.5分)

销项税额=408000×17﹪=69360(元)(0.5分)

(2)硬件产品及混合销售不含税收入

=48000+42480/(1+17%)

=84307.69(元)(0.5分)

销项税额=84307.69×17%=14332.31(元)(0.5分)

未分别核算硬件产品及混合销售销项税额

=24000/(1+17﹪)×17%

=3487.18(元)(1分)

2.进项税额的确定

(1)硬件产品直接负担的进项税额=13600(元)(1分)

(2)软件、硬件产品共同负担的进项税额

=(34035-35)+204+546

=34750(元)(2分)

故: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34750×408000/(408000+84307.69+20512.82)

=34750×408000/512820.51

=27647.1(元)(1分)

硬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34750-27647.1

⒊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应纳增值税=69360-27647.1

=41712.9(元)(1分)

(2)硬件产品及混合费用应纳税额

=14332.31+3487.18-7102.9-13600

=-2883.41(元)(1分)

4.软件产品应退增值税税额=41712.9-408000×3%

=41712.9-12240

=29472.9(元)(1分)

5.应退营业税=2124+88.5=2212.5(元)(1分)

答案二:混合销售行为中非应税劳务所交增值税予以退税的情形。

1.应税收入及销项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不含税收入=480×994.5/(1+17%)

=408000(元)(0.5分)

销项税额=408000×17%=69360(元)(0.5分)

随同软件销售一并收取的培训费,应计销项税额

=42480/(1+17%)×17%

=6172.31(元)(1分)

(2)硬件产品不含税收入=48000(元)(0.5分)

销项税额=48000×17%=8160(元)(0.5分)

未分别核算硬件产品及混合销售销项税额

=24000/(1+17‰)×17%

=3487.18(元)(1分)

2.进项税额确定

(1)硬件产品直接负担的进项税额=13600(元)(1分)

(2)软件、硬件产品共同负担的进项税额

=(34035-35)+204+546

=34750(元)(1分)

故: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34750×(408000+36307.69)/(408000+36307.69+48000+20512.82)

=34750×444307.69/512820.51

=30107.4(元)(1分)

硬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34750-30107.4

=4642.6(元)(1分)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应纳增值税=69360+6172.31-30107.4

=45424.91(元)(1分)

(2)硬件产品及混合销售应纳税额

=8160+3487.18-4642.6-13600

=-6595.42(元)(1分)

4.软件产品应退增值税额

=45424.91-(408000+36307.69)×3%

=45424.91-13329.23

=32095.68(元)(1分)

5.应退营业税=2124+88.5=2212.5(元)(1分)

依据:教材第十一章第一节,第429、430、第433页,税法(I)第153页。

考核目的: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增值税计算、审核。

(二)

要求:审核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正表、附表及相关资料。扼要指出存在影响纳税的问题,计算企业2001年度应补(退)各税税额(需列计算过程,以万元为单位,各步骤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资料:融合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从事各种书籍、报刊杂志印刷、印刷设备的研制开发及生产销售活动。2002年2月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公司2001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获得如下资料:

(一)企业会计人员编报但尚未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部分)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地址××××邮政编码×××

纳税人所属经济类型××××纳税人所属行业×××

纳税人开户银行×××账号×××

收入总额行次项目金额

1销售(营业)收入13200

2减:销售退回0

3折扣与折让0

4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2-3)13200

5其中: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0

6特许权使用费收益0

7投资收益0

8投资转让净收益0

9租赁净收益10

10汇兑净收益0

11资产盘盈净收益0

12补贴收入0

13其他收入0

14收入总额合计(4+6+7+8+9+10+11+12+13)13210

扣除项目15销售(营业)成本10960

16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112.5

17期间费用合计(18+…+42)2406.15

18其中:工资薪金(见附表四)612

19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见附表四)136.5

20固定资产折旧516.17

21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0

22研究开发费用150

23利息净支出120

24汇兑净损失0

25租金净支出0

26上缴总机构管理费0

27业务招待费138.6

28税金32

29坏账损失0

30增提的坏账准备金0

31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0

32投资转让净损失0

33社会保险缴款103.68

34劳动保护费27.2

35广告支出280

36捐赠支出20

37审计、咨询、诉讼费30

38差旅费110

39会议费50

40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等销售费用70

41矿产资源补偿费0

42其他扣除费用项目1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43纳税调整前所得(14-15-16-17)-268.65

44加:纳税调整额(45+…+59)350.45

45其中: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228

46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39.9

47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0

48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72.55

49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0

50赞助支出纳税调整额0

51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0

52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0

53坏账损失纳税调整额0

54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额0

55罚款、罚金或滞纳金10

56存货跌价准备0

57短期投资跌价准备0

58长期投资减值准备0

59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0

60减:纳税调整减少额(61+62)75

61其中: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75

62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项目0

63纳税调整后所得(43+44-60)6.8

64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

65减:免税所得(66+…+72)0

66其中:国债利息所得0

67免税的补贴收入0

68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0

69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0

70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0

71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0

72其他免税所得0

73应纳税所得额(63-64-65)6.8

74适用税率27﹪

75应缴所得税额1.836

76减:期初多缴所得税额0

77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

78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0

79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0

80经批准减免的所税额0

81应补(退)的所得税额(75-76-…-80)1.836

纳税人代表签章:纳税人单位公章:日期:联系电话: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签章:日期:经办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经办人:受理申报税务机关公章:受理申报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

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项目应付工资薪金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23456

2生产成本60084

3制造费用7210.08

4销售(营业)费用14420.16

5管理费用(不含科研人员工资及三项费用)46264.6827.620.7

6在建工程7810.92

7职工福利费182.52

8职工工会经费60.84

9合计

10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或实际提取的三项费用1380193.227.620.7

11准予税前扣除金额1152161.2823.0417.28

说明纳税人本期职工人数:1000人。其中,车间生产工人500人,管理人员50人,销售部门人员100人,行政管理人员280人(含科研人员20人但工资及三项费用在“研究开发费”专栏中反映)基建工程50人,福利部门15人,工人组织5人。工资薪金项目纳税调整额:228万元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纳税调整额:39.9万元

(二)注册税务师审核其2001年账证资料时,又摘录如下业务:

1.企业在1999年度股份制改造时请中介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改制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000万元,评估增值100万元,公司在改制后按有关制度规定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确定该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为10年;又于2001年9月交付使用在建工程A车间,企业账面价值1000万元,按规定使用期限为20年,企业实际按10年计提折旧,净残值率为5﹪,企业全年累计计提折旧费用为516.17万元。

2.企业2001年1月1日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年利率为12﹪,其中800万元用于A车间基建工程,200万元用于采购材料物资从事生产经营,企业在2001年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了贷款利息支出120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

3.企业于2001年底经过清理往来账户发现一笔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8万元,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8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000

4.企业自2001年5月起将闲置房屋一间出租给某饭店使用,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上载明租赁金额为月租金2万元,租赁期自2001年5月1日起至2003年4月30日止。租房合同上已贴印花税5元,按月支付租金。

2001年共收取租金16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60000

贷:其他应付款160000

企业为出租房屋发生装修费用支出6万元

借:其他应付款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

出租房屋净收益

借:其他应付款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0

5.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2000年度为120万元;2001年度为150万元,其中新产品设计费7.4万元,原材料、半成品试制费48万元,技术图书资料费4万元,研究机构人员工资72万元,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2.6万元,其他经费6万元。经核实,附表四“管理费用”中核算的工资总额及三项经费中不含研发人员的工资及三项经费84.6万元,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人/月

6.申报正表第36行“捐赠支出”20万元,其中10万元系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5万元系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减灾委员会”;5万元系直接向某贫困小学发生的捐赠。

⒎申报正表第42行“其他扣除费用项目”10万元,其中6万元为银行贷款逾期还款被加收的罚息支出;4万元因环境污染,被环保局处以的罚款。

答案:

一、存在的问题

1.折旧费多计提,虚增期间费用。(1分)

(1)允许列支折旧费

=[5000×(1-5%)]/10+[(72+1000)×(1-5%)]/20×(3/12)

=475+12.73=487.73(万元)(1分)

(2)企业实际计提折旧费=516.17(万元)

(3)超标准列支=516.17-487.73=28.44(万元)(1分)

2.利息支出未按税法规定在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之间合理分配,虚增期间费用。(1分)

(1)允许税前列支利息支出

=1000×12%×(200/1000)+800×12%×(3/12)

=24+24=48(万元)(1分)

(2)实际列支=120(万元)

(3)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万-48万=72(万元)(1分)

3.无主应付款按税法细则规定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1分)

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当财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在计算纳税上以税法为准,企业申报表中未将该项予以调整,影响所得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4.出租房收取租金记入“往来”账,隐瞒收入,少缴流转税,影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1分)

5.研发人员工资应并入实发工资总额,与计税工资总额比较进行项目调整。结合表四,企业少调增工资及三项费用,正确结果为:(1分)

(1)工资支出

①实际列支1380+72-福利部门人员工资18=1434(万元)

②允许列支(1000人-福利部门15人)×960×12=1134.72(万元)

③超标列支=1434-1134.72=299.28(万元)(1分)

(2)三项经费超标299.28×17.5%=52.374(万元)(1分)

6.企业各招待费超标,企业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分)

正确结果为:(1)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138.6万元

(2)允许列支业务招待费

=(13200+16-1500)×3‰+1500×5‰

=35.148+7.5=42.648(万元)

(3)超标=138.6-42.648=95.952(万元)(1分)

企业编表时仅调增72.55万元,少调增23.402万元。

7.广告费支出超标,未作纳税调整(1分)

(1)实际列支广告费支出280万元

(2)允许列支广告费=(13200+16)×2%=264.32(万元)

(3)超标列支=280-264.32=15.68(万元)(1分)

8.捐赠支出中,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全额在税前扣除;通过民政部门向“减灾委员会”捐赠的5万元可以调整后的所得额按3%以内标准在税前扣除;对直接捐赠绐贫困学校的5万元属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全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分)

9.银行罚息支出6万元可税前扣除,环保罚款4万元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多调增应纳税所得税额6万元。(1分)

二、各税计算

(一)营业税

补缴营业税=16×5%=0.8(万元)(1分)

(二)城建税

补缴城建税=0.8×7%=0.056(万元)(1分)

(三)教育费附加ˉ

补缴教育费附加=0.8×3﹪=0.024(万元)(1分)

(四)印花税

补贴印花税=0.048-0.0005=0.0475(万元)(1分)

(五)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268.65(万)

2.纳税调整增加额累计580.726万元(1分)

(1)工资支出299.28万元

(2)三项经费52.374万元

(3)利息支出72万元

(4)业务招待费95.952万元

(5)广告费15.68万元

(6)捐赠5万元

(7)折旧支出28.44万元

(8)罚款支出4万元

(9)无主应付款8万元

3.纳税调整减少额累计75.9275万元,其中:(1分)

(1)研发费用75万元

(2)补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0.9275万元

4.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68.65+580.726-75.9275

=236.1485(万元)(1分)

5.应纳税所得额=236.1485×33﹪=77.929(万元)(0.5分)

6.应补企业所得税额=77.929-1.836

=76.093(万元)(0.5分)

依据:教材第八章第一节,第279---288页,第十二章第一节,第501---524页。

考核目的: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审核、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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