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1 16:20
加班补贴也要缴纳个税 “政府关心我们劳动者权益,要求企业给我们加班补贴。而获得报酬理所应当承担纳税的义务,先前是我误解了公司的财务人员,感谢湘乡市地税局12366服务热线让我茅塞顿开。”湖南省湘乡市君悦劳动服务公司的王先生如是说。
原来,王先生所在的劳动服务公司安排他们在今年的法定假日期间加班,并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了加班报酬,但同时,公司财务代扣代缴了这笔加班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对此很不理解,他觉得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故意为难他们。为了寻找一个合理的说法,王先生拨通了湖南省湘乡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坐席员告诉王先生,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王先生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所取得工资,理应并入王先生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由公司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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