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1 16:07
2009/2010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9
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再按
“
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
。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为了合理避税,减少教职工税负,为此将预发岗位贡献奖、
13
月工资、
09
年
1-12
月份校岗位津贴
30%
暂存额(机关人员)、学院发放的年终津贴
合并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预征部分税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当月应税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
2000
元的计算
应纳税额
=
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
1
:李某
2009
年年终奖为
12000
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
2500
元,则应纳税额为
1200
元。
1
、
12000÷12=1000
(元),适用税率为
10%
,速算扣除数为
25
2
、年终奖应纳税额为
12000×10%-25= 1175
(元)
3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
2500-2000
)
×5%=25
(元)
4
、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
1175+25=1200
(元)
第二种情况是,当月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
2000
元的计算
应纳税额
=(
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
-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
2
: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
2000
元
(
只有
1000
元
)
,
应纳税所得额为
3400-(2000-1000)=2400
(元)
2400÷12=200
元,适用税率为
5%
,速算扣除数为
0
;
应纳税额为
2400×5%=120
(元)
附件 1: 年终奖个人所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
500
元的
5 0
超过
500
元至
2000
元的部分
10 25
超过
2000
元至
5000
元的部分
15 125
超过
5000
元至
20000
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
20000
元至
40000
元的部分
25 1375
超过
40000
元至
60000
元的部分
30 3375
超过
60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35 6375
超过
80000
元至
100000
元的部分
40 10375
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
45 15375
2009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缴纳的个税=[(应发工资-四金或三金)-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 纳税范围: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个税计算器 excel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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