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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劳动保护费

2010-12-01 16:0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劳动保护费      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2、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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