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专题>详情页
2010-11-08 15:40
个体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的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记挂失。不报告、不挂失的,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上一篇: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
下一篇: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07-07-31
2010-03-15
2009-08-03
2008-08-25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