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纳税筹划>详情页

生产调味料酒免缴消费税应符合什么条件?【消费税实务】

2010-09-29 13:11

  问:我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目前公司准备开发并生产新产品调味料酒。请问生产调味料酒免缴消费税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2号)规定,国家已经出台调味品分类的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

  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调味料酒的液体调味品。

  因此,凡按上述规定生产的调味料酒不应缴纳消费税。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更多有关税务登记内容请访问:税务登记流程_税务登记证查询【专题】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