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8 17:47
1.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
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3.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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