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7 20:29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下一篇:财产损失申请涉税申请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