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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眼看税:CFO重视税务了解

2010-09-01 09:02

  笔者在工作中经常接触企业的各级财务工作人员,从最基础的出纳、会计,到最高层的CFO,这些专业人士绝大多数对于税务都有一定的熟悉。但是一经深究,才发现他们说熟悉的税务仅仅是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发票开具与管理、按照开票额制作计提税金的原始凭证、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等。有些CFO再多一点的工作是控制企业的纳税风险,但是怎么控制,很多人并没有一个系统的思路。那么税务工作到底要注意些什么问题,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如何看待和学习税法才能真正的对企业和自身更加有帮助,很多CFO并没有深刻的思考过。

  不加细究的盲从

  很多财务人员对于税法只是单纯的敬畏,认为这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切由税务局说了算。有时候在税务局开会听到一些指令,回到企业去执行的时候发现有问题无法操作,也不敢去和专管员再次沟通和确认。盲目遵从的后果是有时候企业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证。

  殊不知现在的税务局,每个专管员手中少则一二百家管户,多则数百家。专管员每个月要关注手中管户是否都按时纳税申报,上级还会交办各种任务,包括印花税自查、增值税自查、数据统计等等,仅仅每个月的表格收集、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就已经让他们手忙脚乱了,哪里还会有精力能了解每个企业的经营情况,也更没有精力来学习与企业相关的最新的税收政策。但他们是在执行税法的第一线,因此企业办税人员还是要多跟专管员沟通交流,特别要了解一些税务局内部对于一些特殊政策的程序性和原则性的问题,这对企业降低纳税风险上会有积极意义。

  一个在外企做财总的学生张某跟我讲了他的亲身经历:2010年年初,他们企业通过境外母公司的介绍与境外一家公司签订了一项总标的为500万美元的设计和采购合同。他当时正在就读本学院税务方面的课程,他拿这个案子跟我做案例讨论时,我曾提醒他能否将设计和采购的合同分开签订。他回去跟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后被告知客户方不同意分开签订,不久后他们与对方的协议就正式签署了。一个月后,国外母公司的CFO来中国视察工作,其间去税务局拜访税局官员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张某陪同上司去税务局专门拜会了专管员。谈起最近的那个设计和采购合同,专管员说:你们企业多缴税了。老外CFO并不十分懂得中国税法,但是税务局官员的这句话他通过翻译听懂了。在一番交流后,CFO回到公司就将张某批评了一通,认为张某不敬业,让公司多交了税。张某跟CFO解释说按照中国税法,同一笔业务涉及两个税种属于混合销售,如果没有分开签订合同,则必须从高税率计征。而且在协议签订前张某跟对方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对方不肯分开签订合同,这样一来这个合同的所有业务均需从高缴纳增值税。核心原因是对方公司不同意,本公司负责洽谈协议的业务部门害怕在合同上过多的纠缠会使已谈好的业务丢掉,因此也不肯配合张某来做对方的工作。当时这些情况张某向CFO都汇报过,也曾想通过CFO来做一些协调工作的,但现在反为此事被CFO批评了一通,张某感到很委屈。张某和税务局主管的所长沟通了此事,他认为作为专管员不应该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就断章取义的指责企业多缴税或者少缴税了。特别还当着上司的面,这对企业工作人员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所长安抚了张某,可是对于已经造成的影响已无可挽回了。

  重会计学习而轻税务进修

  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很多企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或者外出参加培训,以帮助财务人员尽快更好的做好会计制度的转承,这都是非常正确的。然而与企业休戚相关的税法,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指定专人每天学习、收集和整理。我国的税法日新月异,税法的变化绝大多数会涉及到企业的根本利益。比如所得税两税合一使很多外商生产型企业的所得税成本提高了;技术研发费的加计扣除使高新技术企业税前成本增加税负降低了;业务招待费增加了一个60%的比例使企业在招待客户的时候无论多寡都需把自己的那一份剔出了等等。税法的变动就如同水波,水动水面上的船一定会跟着动。

  电影《赤壁》中郭德纲扮演的曹操,让北方来的不谙水性的军士都顺着水波的方向摇摆以抵御晕船反应,企业的纳税遵从也是同一个道理。企业需要了解税法的原理,找到税法执行时程序性的规律,然后按照规律制定一套降低纳税风险的企业制度。税法的终极目标在于保障税款及时、安全的入库,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再分配。如果企业财务人员自己不学习税法,那么只能按照税务局官员的理解对企业财富进行一次“再分配”。

  只重局部不顾全局

  我们学院已经培训了近千名财税专业人士,可是真正在工作学习之余对财税工作进行深入思考的财务人员并不多。很多财务人员由于经常和数字打交道,思维多少会有些线性,他们比较善于在已经进行的事情中寻找规律,但是对于一件从未操作的事情,就很难提出有建设性的方案和建议。还有一些比较善于挑出别人方案中的问题和瑕疵,但自己并不长于给出解决方案。这有一点像城管,只管拆不管建。可是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哪怕是CFO毕竟还是有一定执行层面的工作,很多工作上司布置后并不一定会注重完成的过程,他们要的是结果。那么对于一件事情从头到脚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方案设计和讨论、方案定稿、人力物力配备、时间节点把握、困难的预计和突破、执行节奏以及最终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很多财务人员并不能全盘把握。

  学生李某曾经来向我诉苦:他在一家大型民企做财总,对于税法非常钻研。企业最近有较多资本运作的项目,他都尽心尽力的参与并购方案的设计,特别是不久前颁发的59号文,他几乎可以倒背如流了。但是最近他发现老板对他越来越疏远,他不知道什么原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李某对于并购方案中涉及财税环节的把握非常仔细,但是他往往只局限于自己的专业领域内,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诸如商业模式、业务流程方面的知识就比较欠缺,于是他的一些建议会有失偏颇。然而他的个性又比较坚持和倔强,即使在一些方案执行后出现了一些无可挽回的损失,他依然不认为是自己的错误。但李某并没有深入思考,依然在走火入魔般的钻研财税知识。

  笑到最后的才是最优的

  纳税申报是企业日常经营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企业在纳税以后,剩下的就是净利润,是股东的收益了。众所周知,越往后的环节,前面所有业务环节的影响越显现。很多老板认为企业税务是财务部的事情,因为纳税申报是财务部人员在做。而同样多的财务人员也认为税务是财务部的工作范围。可是税务工作到底有些什么内容,仅仅是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吗?

  当然不是!企业的税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从企业准备筹建起,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行业特点选择适当的地点注册。一般郊区的财政扶持比例都比市区高,所谓适当并不是当地财政扶持比例越高越好。比如品牌和口碑备受客户关注的咨询公司、高科技公司,办公地就不适合选择放在郊区,比较妥当的是将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相一致。一则可以减少工商局让你注册分支机构的麻烦;二则客户看你的营业执照时的可信度比较高;第三,市局的一些政府对企业服务的机构还有引进人才方面的政策,这是高级人才比较关注的,也是企业留住人才的一种手段。而那些贸易公司由于客户相对固定,倒是可以选择退税率比较高的郊区注册。单单一个注册,就有很多的空间可以筹划。至于后面的日常经营,环节越多,可以想像的空间也就越大了。

  财务人员对于税务事项的关注还远远不够,税务工作不应该是被动的遵从,而应该是主动的规划。比如前面即将变成红灯了,那么我们就不能再踩油门,得脚放刹车让车利用剩下的一点动力慢慢溜过去。如果人行道上有人,哪怕是绿灯,我们也得停下来,这些日常生活的道理跟税法的原理非常接近。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死亡和纳税都是不可避免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分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在2010年4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研究所承办的第二届《经济结构调整中的税收政策取向》高层税务论坛上发言时曾说过这样的妙语:纳税就像天下雨,谁也不能改变。税务筹划就是打伞,让我虽然身处雨中,但是不会被雨淋湿了。既然下雨不可避免,那么就智慧的直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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