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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11:00
预收货款销售货物,货物发出标志着纳税义务的发生。如果货物已发出,未及时做销售处理,人为调节收入,达到不纳税或少纳税的目的就属于偷税,税务机关发现后在补税的同时还要罚款。 预收货款过高,税务机关会通过销售收入、存货等相关科目进行评估,也会通过盘店企业库存与企业帐目进行核对等方法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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