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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条例》规定企业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为何不将进项税额转出?_增值税处理技巧

2010-08-30 10:48

视同销售,就等于按照销售的方式进行处理,正常的销售业务,购入的商品,进项税记入应交税金借方,用于抵扣当期销项税,销售的商品,销项税记入应交税金的贷方,属于应该交纳的增值税。
如果做进项税转出,就相当于将该商品按照成本价格进行销售,这是不能被税务局认可的,所以,一定要按照销售价格来确认该产品的价格和应该交纳的销项税,否则,就会导致应该交纳的销项税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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