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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10:48
A公司: 进项税=34万 销项税=45.9万 应缴纳增值税额=45.9-34=11.9万 B公司: 进项税=45.9*90%+30*13%+3*7%=45.42万 销项税=298.35/1.17*0.17=43.35万 应缴纳增值税额=43.35-45.42=-2.07万(即:不用交纳增值税,且还有2.07万可以下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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