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办税指南>详情页

失而复得的已退税车辆如何补税

2010-08-27 14:21

  【问题】

  今年5月,我在税务机关办理了被盗车辆的退税事宜。近日,公安机关通知我找到了被盗的车辆。请问,失而复得的已退税车辆如何补税?

  【解答】

  按照《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责任编辑:Eva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