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2010-08-06 10:29
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如果仅作为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四条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上一篇:跨年度老合同应在何时缴纳营业税?
下一篇: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10-08-25
2010-07-09
2010-07-12
2010-06-02
2010-08-11
2010-08-03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