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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间的一些代垫费用,是否要视为关联交易准备同期资料?

2010-08-05 16:36

问:关联企业间的一些代垫费用,如代收代付费用等,是否要视为关联交易准备同期资料?
答:只要是关联企业间发生的交易都属于关联交易,因此,关联企业之间的代收代付行为也属于关联交易。至于准备同期资料,只要企业不符合《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的免予准备同期资料的三个条件,都应该准备同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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