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5 09:08
客户在与厂商就合同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对售后的维修服务条款都非常重视,一般情况下厂商都会向客户郑重承诺维修毫无问题。可作为客户,产生购买行为只是凭对产品的印象,谨慎一点的会对厂商进行考察。维修条款本身还是虚的,没有成为实实在在的东西。也就是说,客户与厂商在售后维修的问题仍然未能建立切实的信任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成交。
合同成交后,客户购买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从客户这一方讲希望问题能够尽快解决,尽管有合同的保证,但作为厂商这一方也有可能因为利益的牵扯而不能及时地排除产品存在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产品的正常使用,绘客户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如停机损失。
市场瞬息万变,从前利润丰厚的行业转瞬之间就可能无利可图,或者因为经营失败厂商需要退出该行业,那么,以前售出的产品的维修服务谁来保证?从厂商的角度讲希望在不盈利的时候全面收缩,但是卖给客户的产品仍在使用期之内,甚至关门的前一天还在出售产品,那么,如何给这些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及易损配件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怎样才能把谈判中的维修服务承诺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怎样才能保证维修服务承诺能够很好地执行而不因为利益或厂商退出市场使其受到不利的影响?
设立产品维修基金,行不行?
实际上,产品的利润当中有一部分是保修费用,但这笔费用在利润的总值中较为隐蔽。合同规定比如说是一年保修.若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那厂商需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修理、那么这笔保修费用事实上就没有赚到;若产品不发生故障,显然在一年的保修期结束后这笔保修费就能真正成为利润。另外,保修费在利润中所占的比例较为模糊,它不是一个确定的数,视保修期内故障的大小而定。如今是微利的时代,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因此厂商的利润本身一般都较薄,产品真的发生了问题,厂商因为利润的原因对修理再三掂量也合乎常情。
建立某种制度的目的是使行为可以预期,建产品维修基金的目的亦是如此。我们所要进行的工作是要使保修费成为一个确定的数,并且把厂商的维修职能从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使它们都不受外界影响,从而保证维修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厂商与客户双方的利益。这种制度因为它的独立性,所以我们能够预计它会做什么;这种制度因为它的客观存在从而解决了客户对厂商的“信任”问题,保证了产品的维修服务承诺能长期地得以实现。
产品维修基金的形成由厂商的法人代表发起,发起人提供一定的资金成立产品维修基金,并在公证机关公证的情况下保证不对基金进行影响,同时宣布基金经理的聘任。基金经理无需向发起人负责,基金的财务情况由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以制约基金经理,审计机构可对基金经理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基金经理有权聘用维修人员及其他办事人员,以保证维修服务的正常进行。基金从厂商每件产品的销售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维修费用,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某次业务中需支付的保修费拆开了,减轻了厂商的负担。当基金数额达到足以归还发起资金以及维持基金的正常运行时,归还发起人的启动资金。基金可从银行利息和债券中获得收入,来支付保修期内向厂商购买配件的费用。保修期后客户需向基金支付维修费,这是基金收入的另一来源,这是为什么不命名为产品保修基金而命名为产品维修基金的一个重要原因。
该设想理论上适用于各类企业及代理商(产品本身被消耗掉的除外,如食品)。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企业已建立一定的产品信誉及售后服务体系,因此他们对与客户建立信任的需求不是那么强烈。可从真正长远的角度来看,为更好地保证客户的利益,真正替客户着想,大企业也可以对此设想详加考虑,因为每一家大企业都不可能排除退出市场的可能性,什么原因尚在其次。而中小企业,包括代理商则似乎更有必要来考虑实现此设想,这对提高销售额、增加信誉度及减少不必要的商务谈判回合有利。
市场营销遇到困难啦?试试友商网最新推出的迎客宝吧。全新的解决方案,让你爱不释手!!免费使用>>
上一篇:冷却激情【新营销,新经济】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