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2010-08-04 09:17
问:总公司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跨地区分公司)可否享受15%的所得税率?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以整个法人为主体进行的,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的低税率优惠也是以整个法人来确认的。因此,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15%的税率,由整个法人统一计算享受。
上一篇:个人转让基金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律师事务所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核定征收?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10-07-30
2010-07-27
2010-07-02
2010-07-28
2010-07-16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