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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亿,典型的“王老吉式”事件营销

2010-08-03 17:24

    玉树蒙难,举国哀悼。在央视赈灾晚会上,王老吉捐出了1.1亿,是捐款金额最多的企业,而在两年前,汶川地震时,王老吉捐了1亿,其后续的一个帖子:“封杀王老吉!”在网络上流传甚广,成为了互联网营销的一个经典案例。

    这几天,网络上对于王老吉的捐款新闻和帖子层出不穷,讨论也自然“不绝于耳”,但就其观点而言,无非是赞成和反对。赞成者盛赞王老吉的大手笔和爱心;反对者认为是拿地震来炒作自身和宣传企业和品牌形象。笔者觉得,抛开一切狭隘的认识,单从社会责任来说,王老吉的捐款行为理所当然是值得提倡和尊敬的;不管是从客观和主管因素来看,最现实的是:解决了灾区的和救灾的燃眉之急。

    这总比某些企业在灾难到来之时,鼓吹捐款不是义务强很多;也比起某暴利行业的老板,天天横渡海峡、永登最高峰的“作秀”来得更合乎人性。他们的观点是:救灾是心意,想捐就捐,我不捐,也没有什么!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对于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都应该想办法去尽一份力量,但同时不要对别人的爱心表示质疑。

    记得前不久,两个不怎么见面的“朋友”(说是朋友,就只是认识的泛泛之交)先后打电话说要借一点钱。一个要借一万;一个说要借三千。我的观点是:朋友之间一般情况最好不要借钱或有纯金钱的来往,否则极易产生某些矛盾。借一万的“朋友”说要开一个小店,还差点钱;另外一个是老婆生病,而且很严重,要动手术。笔者借了三千给需要动手术的“朋友”;没有借给那个要开店的“朋友”。

    后来,在一次饭局上,偶尔说起这个事情,有一个朋友感到不可理解。他说:如果是我,我肯定会借给那个开店的,不借给生病的。我问他为什么?他接着说:开店的有偿还能力,生病的可能就还不了借款。

    说真的,也许就是这样。但我对他说:生病、动手术你借钱给他,是救命,借钱给他,那就是爱心,其实并不期望他马上还或者以后会还;做生意的人,你不借那一点钱,他会去自己想办法,而且很快就会筹到这点钱。况且,那一万块钱,对他开店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借了跟没借基本没有区别,可能到最后,人家还因为钱不够再向你借,那你借还是不借呢?借了钱,反而会失去一个朋友。

    如今,借三千的那个朋友没有归还借款,但笔者并不后悔。

    扯远了,言归正传。

    王老吉的捐款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救急”,而不是“救穷”。

    以下,撇开“爱心和社会责任”,仅从营销的角度来看看王老吉的“事件营销”。

    如今的事件营销已经给以往的事件营销有本质的区别了。传统的事件营销往往是电视、报纸等媒体主导,而如今是网民主导,大众互动。

    没有一个人会相信,王老吉绝对不求回报,但事情的本质是:回报要取之有道。王老吉捐款之后,网络上关于此次事件的帖子以几何级数增长,这是网络的力量才能达到的效果。在三大门户网站、天涯等论坛,各种网络社区平台,手机门户网站,满眼都是新闻和激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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