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3 16:58
公文类型的题目历来在国家机关及各省公务员《申论》考试中有所涉及,是早年考察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公务员考试的发展和题型的不断变化,公文型题目逐渐退出了公务员考试的范围,取而代之的是四种固定题型(概括题、分析题、对策题、论述题)。
2010年开始,新一轮公务员考试是一个转折性的起点,重新设置了公文类型的题目。这种变化并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考察对实用性公文的应用能力,核心在于公文的主要内容,对格式一般没有过于严格的要求。“准公文”题,作为一种新的题型,从2010年国考《申论》开始,甚至到最近各省的省考,逐渐取代了对策题的位置,是一种新的变化。
之所以叫“准公文”,是因为这些题目不是严格意义上党政机关公文的类型,即使有一些是行政公文,其考察的重点也不是具体的格式。但是,此类型题目又属于广义公文的范畴,是应用型文体,同时也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和固定的写作要点。相对而言,这些题型对于考生来说比较陌生,也是难点所在。由于“准公文”题目具有重复性,而且可考察的类型也有限,考生只要一一掌握就可以攻破这一类型的难题。
近三年来,国家及各省公务员《申论》考试中出现的“准公文”题目近二十种。主要包括:情况反映、发展规划、报告、宣传纲要、发言提纲、编者按、讲话稿、汇报材料、事迹材料、申请、通知、宣传材料、回复、内容摘要、微型调查报告、倡议书、意见。有的是借公文外衣做简单的变化,如情况反映、内容摘要,其实质是概括题。有的是简单的应用型公文,格式不固定,如编者按、讲话稿、申请、回复、发言提纲。有的有固定的格式要求,如宣传纲要、发展规划、汇报材料、事迹材料、宣传材料、微型调查报告、倡议书、发展规划等。有的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公文,如通知、报告、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理》规定的党的机关公文主要种类有14种,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把行政机关公文主要种类划分为13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相同共有的公文种类有9种,即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和会议纪要;党的机关独有的公文有5种,即决议、指示、公报、条例和规定;行政机关独有的有4种,即命令(令)、公告、通告和议案。
以下是各种"准公文"类题目的解题方法:
准公文类题目的解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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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提纲"类 | "讲话稿"类 | "汇报材料"类 |
"情况反映"类 | "内容摘要"类 | "报告"类 |
"调查报告"类 | "倡议书"类 | "宣传材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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