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8 18:58
问:员工在企业内部杂志发表文章获得报酬按什么类别征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第146号)第三条规定,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此,员工在企业内部杂志发表文章获得报酬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购买旧资产有关折旧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