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10:34
知识问答 如何变更指定交易?
问:如何办理指定交易?
答:根据2007年5月15日实施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证券公司),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方可参与本所市场的证券交易。
选择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 →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 → 与券商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由券商向本所电脑交易系统申报。指定交易申报一经本所电脑交易系统确认即生效。本所于当日闭市后通过成交数据传输系统将已确认生效的指定交易数据传送至相关证券营业部。
问:如何变更指定交易?
答:必须先由原指定券商审核其有无交易交收责任后,即可由其办理撤消指定交易手续。原指定交易撤消后,投资者可到新的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指定交易生效后,投资者即可在新营业部进行证券买卖。整个过程可以即时完成。
问: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答: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二)撤销当日有申报;(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玩股票?先理财!友商网免费教你省钱!点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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