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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10:20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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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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