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2 16:50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以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为契机,坚持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并重,按照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激活创业主体,实现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
据了解,乌海市在创业带动就业过程中,相继出台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乌海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及乌海市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拓宽创业空间。创新贷款方式,采取政府统贷统还的办法,简化各种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将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扩大到所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初始创业者。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8万元,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质量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1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人均15万元。对当年用工超过在职职工总数30%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200万元。
乌海市还扩大扶持范围,允许出资设立1人有限责任公司,鼓励农区经纪人盘活农区闲置资产和设备,创办农产品加工、深加工企业。降低创业成本,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通过政府出资、民间投资、社会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建立园区型、市场型和楼宇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主体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经营期间,免收房屋租赁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等费用,实行零收费经营。乌海市还鼓励一些企业,腾出一些闲置资产,政府出资把它租下来,免费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去创业;免费为有创业愿望的青年提供创业场所,鼓励他们创业。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乌海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4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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