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5 09:27
【问题】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免税收入并能单独核算的,是否可以扣除免税收入部分?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因此,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的免税收入并能单独核算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免税收入部分。
上一篇:因计算错误少缴税款是否进行罚款
下一篇:房产企业收取诚意金款项的税收筹划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