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8 09:13
久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终于落地了。
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支付业务。这意味着支付宝、易宝天下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主营业务”将变成准备材料,需要申报“转正”。
事实上,根据《办法》要求,尽管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自9月1日起向央行申请相关牌照,但央行明确将有外资参股的企业排除在了这个新的监管框架之外。这也意味着,变更股权结构也是各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将埋头苦干的大事。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民营力量想要玩转第三方支付并不容易。这背后隐藏的是国有金融机构与民营力量之间的较量,而后者明显处于劣势。
民营支付输在起跑点
对于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中国人民银行刚刚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可能让它们集体陷入困境。
那么,这是否最终会导致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国进民退”呢?业界存在普遍的担心。
警惕隐性门槛
备付金实缴比例拦住的只能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国有金融机构可以轻松绕过这个陷阱。
“支付‘牌照’的低限门槛已明确给出,市场主要的第三方在线支付公司达到该门槛均没有太大难度。”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说,在第三方支付市场排名靠前的企业,要拿到牌照没有问题。
不过,排名靠后的企业就没那么幸运了。“可能有一半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被淘汰。”艾瑞咨询第三方支付行业分析师胡媛媛表示。
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甚至认为:“《办法》可能把80%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挡在门外。”
“不过,现在关键不是《办法》挡掉了多少企业,而是‘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这一条,把所有第三方支付企业几乎都难倒了。”贺强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
贺强举例:“比如支付宝有大量的沉淀资金,如果是100亿元,支付宝就要实缴10亿元。对支付宝这样的大公司来说是很困难的。”
然而,这一条规定,拦住的可能只是民营第三方支付公司,国有的第三方支付则可以轻松地绕开这个陷阱。
央行的电子支付体系在银行内外都有了梳理和布局,可以形象的将‘超级网银’看成银行系统内对电子支付体系的梳理,而银行外的电子支付体系则由《办法》的实行来落实和规范。”曹飞说。
也就是说,银行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和民营第三方支付公司归属两个不同管理体系。《办法》针对的是非金融机构,而央行电子支付体系和“超级网银”都在金融机构体系里,因而不在《办法》的覆盖范围内,所以也不受“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规定的约束。
如果仅从这个层面来说,国有和民营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则站在了不同的起跑线上,民营可能因此输在起跑点。对于实缴10%备付金的规定,贺强评价说:“这一个规定可能有点问题。”
贺强认为,银联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是否也会像其他的创新业务一样,要经过央行的批准,与民企执行一样的标准,还要看央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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