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旅游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以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但同时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城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两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率为25%。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五、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规定,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七、车船使用税
如果拥有汽车、自行车等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工具,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八、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九、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的规定,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从2008年11月1日起按1%税率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