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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大中专毕业生创业享受优惠

2010-06-22 09:53

安溪县工商局日前出台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方面将享受优惠政策。凡该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

    除限制行业外,自批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接收高校毕业生10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允许跨行跨类增加经营范围。毕业生到农村发展林业和农牧养殖业,3年内免收工商登记、管理、证照等费用。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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