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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山:大学生创业可享三项“优惠”

2010-06-22 09:50

        记者近日从莱山区获悉,具有莱山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在莱山区创业,可享受三项优惠政策。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3000元的政府补贴;毕业生创业企业接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以烟台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公益岗位每人每年1000元、非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补贴;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接收登记失业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每吸收一名毕业生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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