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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重民生 抓创业 促就业

2010-06-21 09:50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源。秭归劳动保障局坚持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民生固本、民生兴业、服务至上”的理念,始终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今年来,秭归县劳动保障局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在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
  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本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今年在过去“秭归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量,调整为“秭归县人民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政府要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原则,鼓励全社会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创业。重点扶持一批创业项目,把有关项目做大做强,努力创造品牌效应,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帮助创业者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就业,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2、强化舆论引导,典型引路创业。今年来,秭归县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创业促就业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形成了自主创业、支持创业、鼓励创业、服务创业、崇尚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一是在县电视台开办了劳动保障创业专板,重点宣传创业相关政策和先进事迹。二是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总工会、县广播电视局、县职教中心承办,开展了“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组织初选、媒体展播、市民投票、评委审定等程序,评选出王江等10名“十佳创业之星”、崔永兰等9名“创业带头人”。在全县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一流,比贡献的热潮。三是县劳动保障局将“十佳创业之星”和“创业带动人”印制成宣传画册,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届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

  3、放宽市场准入,政策促进创业。秭归县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创业扩大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除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筹建登记外,其他只要不涉及安全、环保、节能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均可准予办理筹建登记。对城乡劳动者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4、落实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对全县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本地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以带动就业的人数确定担保额度,最高可贷款5万元。今年新注入担保基金50万元,并争取省担保贷款奖励基金200万元,累计投入担保基金430万元。全县累计投放小额担保贷款1396.5万元,扶持创业655人。

  5、强化创业培训,素质提升创业。几年来,县劳动保障部门坚持强化创业培训管理,对所属的培训机构创业教师定量考核,确保培训质量。采取多种培训方式,由理论授课到现场帮教,由学校学习到基地参观,由县城培训到乡镇开班,做到了创业培训广覆盖,创业知识全知晓,有效地促进了全民创业热情。今年来开展创业培训六期培训创业者251人,带动就业10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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