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8 09:21
【问题】
出租人不申报缴纳出租收入税款的,承租人是否要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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