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15
上海市开业贷款担保制度实施5年来,已累计担保开业贷款3700余笔,金额2.5亿元,开业贷款直接创造就业岗位3.7万多个。为鼓励自主创业,帮助开业者解决融资难的瓶颈问题,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再次出台开业贷款担保新政策。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表示,新政策呈现出“一宽一低”两大亮点。新政策明确指出开业贷款担保范围进一步放宽。开业贷款担保的对象由原先的上海市失业、协保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为具有上海市户籍、并在上海市注册开业的开业者都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也就是说,在职人员创业也可以获得开业贷款担保政策的扶持。同时,新政策对新办小企业的申请人范围,由原先的工商登记1年内放宽到工商登记3年内。
此外,开业贷款贴息门槛也有所降低。以后,贷款申请人只要在贷款期间稳定既有的就业岗位并按时还贷,就能获得全额贴息。而以前,贷款申请人必须在贷款期内净增就业岗位,才能享受贷款贴息。
据悉,开业贷款担保包括两种方式,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个人担保不足的贷款部分提供担保;小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其个人担保提供再担保。此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向注册登记所在地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区县初审、贷款分析评估、担保审核同意后,银行按规定办理放贷手续。开业贷款担保申请在自完整提供担保审核所需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就可完成。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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