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15
记者上午获悉,南京市放宽了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单笔贷款提高到4万;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合伙经营的,最高20万;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在职职工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可达100万元。
由人行南京分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的文件,强调了小额贷款发放中的诚信与激励机制。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4万元的,要有以下条件:经劳动部门创业培训,其创业项目经有关方面认证为切实可行的;能提供有效担保的;曾取得小额贷款已按时归还本息的、再次申请贷款的。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小企业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其按期还本付息后,财政部门可贴息50%。激励机制包括:按年度对各区街道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考核,当年贷款发放额达到30万元、贷款回收率达到90%的街道,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2%奖励工作经费。对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达50万元的、贷款回收率达95%的街道,授予“信用街道(社区)”称号,并对其建立小额贷款发放的“绿色通道”。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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