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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54号)

2010-06-17 15: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

  现

予公布。

附件:1.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 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1.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附件2

            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高级技工学校名称            原学校名称

  1.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技工学校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2. 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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