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10
记者近日从锦江区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区日前出台了五项优惠政策,帮助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开展“家庭创业”活动。
这五项优惠政策包括:“家庭创业”人员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创业”人员,劳动部门可出具证明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家庭创业”人员3年内将免收有关登记表、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家庭创业”人员可免费参加由市、区、街道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已领取《家庭创业认定证》的创业家庭,有关部门将建立详细档案,实行专人跟踪服务。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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