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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工商优惠政策倡导公众创业

2010-06-17 15:06

   为激活“个体户”的创业活力,上海市工商部门近年来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让有知识、有能力的 “个体户”自宽松创业:一、在全国率先试行的注册资本分缴制办法,允许企业注册资本在两年内分步到位,从而合理化解了企业在市场准入时的筹资困难。与此同时,该市工商局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出资办法,在允许智力成果出资的基础上,又先后试行了人力资本出资办法和商标专用权等多种出资办法,从而在鼓励高端科技人才的创业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二、推行扩大出资人范围,是积极倡导公众创业的又一优惠政策。在传统登记体制下,私营企业的准入存在歧视性政策,自然人投资者必须额外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职业状况证明和无犯罪记录审查函人员身份审查函,这在增加审批事项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间投资。该市工商局废除了这一规定,推出扩大自然人出资范围政策,明确除法律、法规和政纪规定禁止投资的人员以外,准许各类在职人员参与创办企业和投资入股。这项政策目前已在全市推行,据初步统计,已有近3万在职人员在2万户企业中投资,对激活公众创业活力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放宽行业领域限制,鼓励企业壮大规模。行业准入的“铁栅栏”现象,曾一度束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为实行公平待遇,该市工商局对行业前置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只要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及非国家控制的行业,都允许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目前,上海私营企业已涉足生产资料、基础建设、公用事业、航空等各类领域;为扩大企业规模,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市工商局还鼓励私营企业组建集团,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经营,目前全市已有私营企业集团292户,其中不乏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的劳动密集型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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