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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7 15:06
日前,市残联传出消息,12年来,全市安置残疾人就业4万多人次,其中各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1.1万余人,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5亿元。据了解,北京市自1994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12年来,全市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5.7万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
来源: 京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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