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04
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每接纳一名高校毕业生见习可得到每月100元的财政补贴,到以上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以上单位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襄樊市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生活补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高校毕业生在参加“选调生计划”、“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于参加有关基层服务项目并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县、乡两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工商登记纳入“绿色通道”重点帮扶指导,提供及时详尽的信息咨询和登记办理指导服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愿到我市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地区及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对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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