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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降低创业门槛支持自主创业

2010-06-17 15:03

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自主创业,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不仅办公司可分期注资,初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还可提供补贴。

 


10月中旬,《乌鲁木齐市全面建设创业型城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公布。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其中,放宽创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是一大突破。


今后,在乌鲁木齐创办有限责任公司,允许3年内分期注入资金,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一万元即可登记。

 


备注:此外,在依法的前提下,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的创业人员或其亲友的不动产及存款、有价证券,经评估机构评估认可后,均可作为抵(质)押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也可通过土地或山林承包权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

为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新颁布的鼓励政策还给予大中专毕业生一定的倾斜。一方面,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科技开发企业,政府将优先立项,并提供科研经费支持;另一方面,对初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的,政府还将给予规定标准的场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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