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6 09:46
此公司由林祯荣、林祯华、林祯富、林祯贵、林祯福等林氏家族兄弟控制,如不出意外,按目前创业板公司上市发行定价动辄达60-70倍市盈率测算,林氏家族兄弟的身价有望激增至17亿-20亿元人民币,真正实现“荣华富贵”。
然而,从1997-2007年的10年间,林氏家族兄弟对四川科新机电的最初投资、追加投资合计只有1863万元。从1863万元到20亿元人民币这一逾百倍的增值跨越,无疑是一场惊人的造富运动。
然而,在这场规模宏大的造富运动的背后,四川科新机电抢滩创业板却闪现着诸多令人不安的灰色利益魅影。
国资评估疑云
在林氏家族兄弟十余年的创业致富历程中,四川科新机电对前全资子公司——四川晨光科新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晨光塑胶)的设立、收购以及上市前的最后剥离耐人寻味。
2002 年3月15日,四川科新机电、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及其工会等3家法人股东以及林桢荣、赵丕龙、陈放等15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晨光塑胶,注册资本 450万元,其中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出资10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3.33%,科新有限出资104万元,占23.11%,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工会出资 75万元,占16.67%,其它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166万元,占36.89%。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为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上级单位为中国化工集团)的下属单位。
2005 年10月11日,根据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三级以下企业(公司)的通知》,次年1月24日,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下发了《关于 2006年度清理三级以下企业名录的通知》,晨光塑胶被确定为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2006年度应清理的三级以下企业(参股公司)。
2006 年8月30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晨光塑胶同意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将持有的晨光塑胶23.33%股权以98.873万元转让给四川科新机电,作价依据为晨光塑胶2006年4月30日经四川朝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朝辉会计师事务所)川朝会评报字(2006)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
2006年9月11日,四川科新机电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然而,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对晨光塑胶国有股权的转让并未取得上级单位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及中国化工集团的批准,应其上级单位的要求,被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晨光塑胶股权转让事宜补充办理相关的挂牌转让及资产评估手续。
2007年5月,朝辉会计师事务所对晨光塑胶的全部资产负债再次进行评估,其评估的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彼时晨光塑胶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52.90万元。
2007 年8月23日,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就晨光塑胶股权转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但耐人寻味的是,挂牌期间只有四川科新机电一个意向受让者,四川科新机电最终与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商定以 105.66万元的价格受让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持有的晨光塑胶23.33%股权。
深圳某证券公司一位投行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朝辉会计师事务所对晨光塑胶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52.90万元,与公司注册资本450万元相差无几,如此评估很值得质疑。”
那么,晨光塑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呢?
晨光塑胶网页上的公司简介内容显示,其为“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的控股公司,是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扶持企业,是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和热塑性动态硫化橡胶(TPV)等高品质弹性体新材料的专业化生产厂商,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和热塑性动态硫化橡胶TPV是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的技术成果,公司热塑性聚酯弹性体的产业化被列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而四川科新机电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表明,在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将其23.33%国有股权出让两年后,晨光塑胶的净资产便从转让前的452.90万元猛增至2009年12月31日的1652.51万元,盈利水平从2007年的156.28万元跃至592.40万元。
在国有股权出让后的短短三年内,晨光塑胶净资产就较转让前猛增了2.65倍,净资产规模几乎年年翻番,什么样的公司能有如此神奇的增长魔力呢?
此外,在2007年、2008年的两年间,晨光塑胶累计向四川科新机电提供借款1572.69万元。
晨光塑胶净资产、净利润惊人的快速增长及其如此充足的经营收益现金流,让人不得不对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23.33%国有股权转让定价的合理性产生怀疑。
许可证迷雾
在招股说明书中,四川科新机电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称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以及2009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23%、54.67%和52.30%,其中,来自于东方电气(48.50,-0.10,-0.21%)集团下属企业的占比分别为50.96%、47.53%和 33.45%。
这则风险提示将四川科新机电与东方电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非同寻常的关系暴露得一览无余。
据四川科新机电披露,科新机电在东方电气集团的第一个客户是东方电机厂,公司从1997年开始为其生产管式冷却器零部件,逐渐过渡到为其提供管式冷却器成台设备,2001年确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承制了压力容器等轻油水系统的配套设备。公司从2001年开始为东方汽轮机厂提供冷却器部件,逐渐发展到为其提供低压加热器、水室、减温减压器等关键辅机设备;2004年,公司与东方汽轮机厂联合开发了M701F级重型燃机,实现了首台机组国产化。2007年,公司成为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核电设备合格供方,为岭澳二期工程提供了核轻油水系统设备、抗燃油GFR管路系统、核泵电机支座等结构件。
但值得关注的是,早于2007年就已成为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核电设备合格供方的四川科新机电,即使在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都未获得国家核安全局签发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事实上,四川科新机电于2008年8月才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取证申请,但由于当时公司在设备、人员资资质方面未具备受理的基本条件,国家核安全局并未受理其取证申请,直到2009年10月12日才正式受理其民用核2、3级压力容器、储罐和热交换器的制造资格许可证的申请。
深圳某私募基金经理不解地表示,“四川科新机电明明没有取得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怎么就成了东方电气集团下属企业的核电设备合格供方,严格来讲,四川科新机电是否有资格为岭澳二期工程提供核轻油水系统设备结构件都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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