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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撕下投融资骗子们的画皮?

2010-03-17 13:52


注意事项

  
一、不要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迷惑。
  
要知道,只要提交了必要的资料、有相应的场地、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会核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但是,取得了《登记证》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行政机关认可了外国公司的实力,因为,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时并没有要求外国企业必需足够的资本、资历。

目前,常见的骗局是中国人或外国人或中外人员共同通过公司注册代办公司在境外设立公司,之后在国内设立境外公司的常驻代表机构(名称如:某国某公司北京代表处),吹嘘自己是“从事项目投资、金融服务等的综合性大型跨国公司”,以外商身份引诱项目方上钩。

  
二、不要被外国人迷惑。
  
世界经济发展看好中国,但是,中国大陆同时也是骗子的天堂。越来越多的骗子老外也蜂拥来到我们这个打击经济犯罪效率低下的国度。希望朋友们看到大鼻子老外时,不要让媚外心理作祟而丧失理智判断。


三、不要被高档办公场所迷惑。
  
好投网等机构已经揭露了多家骗子公司会在装修豪华的甲级写字楼内(比例北京的昆泰国际大厦)办公,因此,绝对不要轻信在高档写字楼内办公的公司的实力。当然,许多低级的投资骗子公司在中低档写字楼或公寓办公,是很容易看出其马脚的。但是,绝不是说在高档写字楼内办公的都是有投资实力的公司,要知道,骗子公司是越来越狡猾的。


四、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
  
国内投资公司,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列明“投资管理”或“项目投资”。而“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顾问”的经营许可,并不能推论出投资管理、项目投资的经营范围(声明:国际上一些真正的VC、PE受制于中国法律的制约,可能会以投资咨询或者投资顾问的身份在中国内地开展投资工作,比如著名的IDGVC、赛富投资等,但是这类投资机构一般都有成打的投资案例可供查询)。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登记证上一般标明“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因此,项目融资方应当擦亮双眼。
  

五、不要迷信熟人的介绍
  
不要迷信熟人介绍的公司肯定是可靠的。

举例来说,当我指出一公司是骗子公司时,当事人仍怀疑本编辑的判断,因为他更迷信“这是某部副部长介绍的”;最终他明了骗局时,项目融资方已经付出了许多时间、金钱、精力。骗子公司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来者不拒”,经常表现为:对项目不论好坏、大小、技术先进与否,不论是否具备融资条件,均表示有投资意向,并要求对项目进行考察。


六、发现近年来骗子公司的动态

  1、骗子公司在各地招募投资代表为“投资公司”拉业务。
  2、骗子公司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城市活动频繁。
  3、骗子公司会积极参加投资洽谈会议。
  4、蒙骗了许多地方政府的招商服务机构;部分地方媒体及政府官方网站甚至对骗子公司大力宣传。
  
因为投资骗局的隐蔽性、取证难,受害方往往投诉无门。特别是,许多政府招商部门或国有企业的经办人员为了避免自身承担责任而往往在受骗后不了了之……

创业艰难、融资更难,因此请珍惜自己口袋里的钱吧,千万别便宜了那些投融资骗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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