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5 15:08
2008年的税制改革会对企业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税收总量会增加 结构会调整
中国税收的总体负担和国外比较,究竟处在一个怎样的水平上?这个问题挺复杂的。我觉得,中国税收总的负担是不轻的。但是,中国税收的特点是比例并不高,大概今年税收占GDP的比重在20%,或者略多一点儿,这个比重是不高的。美国、日本都在30%以上,北欧一些国家更是超过40%。
但是,这样类比并不很对。为什么呢?因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保是全民社保,中国还处在过渡期,社会保障没有覆盖所有人口。例如:中国农民是没有社保的,只有城市居民才涉及社保问题。而像美国,税收中三分之一还多一点儿是社保。如果扣除社保部分,税收占GDP的比重就约在百分之二十一点几。在日本,要是不含社保,比重更只有不到20%。
另外,像北欧国家的税负很高,但是政府提供的服务也多。也就是说,不能光比较政府拿了多少钱,还要比较政府提供多少公共服务。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这几年增长很快,但是,仍然还有很多领域,如:养老、医疗、教育等等,我们在这些方面的公共服务还是很不够的。所以,谈税收负担必须同时看到以上因素,我们才能够把其中的问题真正揭示清楚。
我们如果拿不含社保的部分再做比较,我认为:中国现在的税收水平仍是不低的,高也谈不上,但是,“不低”是一个总的概念。
今后税制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方针、战略呢?我认为:总量会增加,但是结构会做调整,要有增加,有减少。
企业所得税两法合一是战略调整
2008年,我们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一”,这是一个重要的减税措施。这件事情在中国税制建设上是一个很大的事情,实际上是结束一个时代。我们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开放时起,中国实行的就是两套税制,外企和外国人一套,中国企业和中国人一套。光是所得税,外资企业平均税负大概仅相当于内资企业的一半。当然,外资进入中国的领域是有限的,很多的市场对外资是不开放的。随着我们的市场进一步放开,靠封闭市场来保护内资企业就不灵了。反过来,也就要把内外税制并轨。其实这个并轨不是第一次,1994年的增值税已经并轨,即对外资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内资企业一样。那次就是内外税制开始并轨的重要一步。但当时人们包括外资对那次并轨反应都不大。为什么?
第一,要是不并轨,外资企业在中国就无法经营。因为我们的增值税主要来自发票,而外资先前实行的是工商统一税。如果外企不搞增值税,它就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这个发票,它们把东西卖给谁呢?这等于从发票上就切断了它们的市场。所以,外资企业一定要搞增值税才能真正进入中国市场。除非它的产品全出口,只要是在国内销售,它就必须搞增值税。
第二,我们在税收政策上又给与了他们优惠。即改增值税后,我们又搞了一个弥补措施:要是你的负担比过去高了,五年之内我们就会把差额退给你。所以外资对于1994年增值税并轨的反应是很平静的。
但是所得税不一样了。所得税的这次并轨反应比增值税的并轨强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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