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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商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2001-08-27 12:00

财税〔2001〕15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08-27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卷烟、酒、香皂及汽车轮胎等商品的消费税进行调整。自2001年9月1日起,以上商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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