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8 15:28
2011年第 1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我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1.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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