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8 19:53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山东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山东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及国税函〔2010〕623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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