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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认定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等15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2011-03-15 16:14


沪国税所〔2011〕8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0〕5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0〕156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等12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08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民生艺术基金会等3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0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200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第一批单位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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